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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區(qū)護國路林城大廈招租項目

2025-11-18
項目名稱:南明區(qū)護國路林城大廈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A-ZL-2025841(841)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保底租金:3689990.76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11-18 至 2025-11-24
標的情況簡介:項目貴陽市南明區(qū)護國路2單元綜合樓(林城大廈)總建筑面積11810.5平方米(其中已辦理產權面積11407.5,未辦理產權面積403),本次招租面積9919.33㎡,停車位22個(每個車位每月收取600元車位管理費)。招租方向承租方單獨提供2臺現(xiàn)有客用電梯,作為承租方日常經營使用(由承租方負責裝修、維保、年審等日常保障工作);相關裝修、維保、年審等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酒店“二消”合格證開業(yè)前所有相關證照手續(xù)均由承租方辦理,市旅發(fā)集團僅配合承租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項目正式開業(yè)之前,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提供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檢測報告。涉及大廈維修維護(包括但不限于電梯、消防、給排水、電路電纜、大樓外立面等)、其他設施設備改造等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承租人需承諾,大廈其他租戶使用大廈設施設備時(包括但不限于電梯、消防)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并且需配合其他租戶完成消防等設備聯(lián)動。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承租方使用的相關物業(yè)區(qū)域,所涉經營用途僅為酒店及配套經營使用,不得轉給其他第三方使用經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特別說明:
本項目以“固定租金+收益分成”模式,后期承租方除繳納物業(yè)資產使用費外,還要在酒店經營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費繳納給貴陽市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一)保底租金單價:保底租金底價為:3689990.76元/年,租金每三年將按照3%的幅度進行遞增;
(二)停車位管理費:地下停車位管理費按600元/個/月的標準進行收取。
(三)免租期:10個月(最終以雙方合同簽訂為準)。
收益分成:
1.承租方年營業(yè)收入人民幣1400萬元(含)以下時,貴陽市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低收取承租方實際營業(yè)收入的3%作為經營分成;
2.承租方年營業(yè)收入人民幣1400萬元(不含)以上時,貴陽市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在已收取前述條款所對應的管理費基礎上,對于超出部分最低收取承租方該部分實際營業(yè)收入的2%作為經營分成。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1.承租方必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且經營范圍具有酒店運營管理。(執(zhí)行標準: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承租方須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zhí)行標準: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3.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不低于1500萬元的全部投資及營運管理。(執(zhí)行標準:在掛牌期間內提供1500萬元公司賬戶余額存款記錄)。
4.承租方需現(xiàn)場踏勘,充分了解物業(yè)情況后(包括但不限于大樓進、排水情況、電負荷情況、排污管道情況等)和招租方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報名時需提交《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執(zhí)行標準:承租方踏勘現(xiàn)場和業(yè)主方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

5.本項目僅接受法人主體報名,注冊資本金500萬元實繳證明。(保障18個月租金支付條件)

6.本次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價。

7.承租人需承諾,大廈其他租戶使用大廈設施設備時(包括但不限于電梯、消防)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并且需配合其他租戶完成消防等設備聯(lián)動。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用途限制標的限于打造酒店及酒店相關配套業(yè)態(tài)。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南明區(qū)護國路林城大廈租賃期10年。自甲方將租賃標的移交給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裝修期:10個月
租金掛牌價   保底租金:3689990.76元/年租金遞增幅度:每三年遞增3%。
(一)保底租金:承租方按季度支付保底租金,按年度支付經營分成;相關水電能耗費用據實支付。
(二)收益分成:雙方以自然年度為核算周期,根據上一年度實際發(fā)生的營業(yè)額進行核算,承租方需提供相關財務數(shù)據,以確保數(shù)據真實有效。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南明區(qū)護國路林城大廈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季度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一季度租賃期限屆滿20日以前支付下一筆費用。
承租方需按照約定繳納裝修期保證金,該保證金金額為首年保底租金的20%。同時,承租方還需繳納運營期履約保證金,其金額為150萬元。待承租方完成裝修并正式開展經營活動后原先繳納的裝修保證金將退還至匯入賬戶。
交易保證金70萬元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務費用的,本所將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承租方必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且經營范圍具有酒店運營管理。(執(zhí)行標準: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2.承租方須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zhí)行標準:承租方出具承諾書)。3.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不低于1500萬元的全部投資及營運管理。(執(zhí)行標準:在掛牌期間內提供1500萬元公司賬戶余額存款記錄)。4.承租方需現(xiàn)場踏勘,充分了解物業(yè)情況后(包括但不限于大樓進、排水情況、電負荷情況、排污管道情況等)和招租方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報名時需提交《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執(zhí)行標準:承租方踏勘現(xiàn)場和業(yè)主方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5.本項目僅接受法人主體報名,注冊資本金500萬元實繳證明。(保障18個月租金支付條件)6、承租人需承諾,大廈其他租戶使用大廈設施設備時(包括但不限于電梯、消防)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并且需配合其他租戶完成消防等設備聯(lián)動。7、意向承租方登記表;8、交易保證金須知。(以上資料加蓋公章或按手?。?/td>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應收取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的50%,向拒簽方收取交易服務費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權收取全額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受損一方可通過司法程序向違約方進行追償。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號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lián)系人:汪經理 王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圖片關鍵詞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docx